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118号)和省公安厅治安局《关于做好保安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粤公网发〔2015〕1977号)要求,我院决定开办第十期保安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21日。其中,在我院脱产参加培训时间2周,回本单位实训1周。参加培训人员于2017年10月29日下午2:30至4:30分前往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4号培训楼101室(广州市白云区文盛庄路118号)报到。
二、鉴定考核时间
拟定于11月22日至11月24日,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我院组织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项。
三、培训人数及费用
培训人数为85人。参训人员必须符合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并按照预报名的要求,本人提交了《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预报名表》,经所在企业或单位推荐的人员。参训人员所需培训费用共为10720元人民币(单人住宿)、9010(双人住宿),报到时缴交现金或刷卡,由我院提供正式发票。
四、有关要求
(一)报到时请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需将身份证的正、背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2.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证书复印件(单位盖章并本人签字);3.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二)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在校培训期间一律不准带车;
(四)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五)在校脱产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
广东警官学院
2017年10月24日